Welcome to the www.027fdc.com website
租房小心之处
案例点评

                租房小心之处

 
1、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2)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3)被鉴定为危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2、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今,有些人租房时只是口头协商,不签订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后因没有合同只能吃哑巴亏。因此,你在租房时,一定要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房东在交房时应告诉你该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如何使用,煤气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时要注意的问题等。作为承租人(房客),你也应主动向房东了解这些情况。
3、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登记可以确保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卖给他人,承租人仍可继续承租。避免房屋因权属发生变化而侵害你的权益。
4、房屋租赁出租人应有承租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出租人还有义务发现承租人从事违法行为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5、承租人交自己身份证复印件给出租人时一定得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写明在复印无效,以防遗失后给有不良企图的人利用,给承租人带来麻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张亚卿律师


律 师 信 箱
咨询人:
 
电话:
 
咨询内容: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服务电话:85747650-804
联系人:张亚卿律师


位置图(点击放大)

物业名称
购房类型
座落地址
开发商
服务事项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物业名称
购房类型
座落地址
开发商
服务事项
联系人
电话
Email
      - 网站建设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申请链接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武汉市华明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Tel:027-85747650-804   Fax:027-85553036   E_mail:hmdfc@163.com 
         技术服务:华明达房产网络信息部  法律支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